问题 | 三通一平费用谁承担 |
释义 | 三通一平通常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水通(专指给水);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一般合同条件下,三通一平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业主负责外围协助,主要工作内容由承包商负责完成,特殊环境下可能分包出去,比如进场道路过长且业主对此有明确等级要求,现场钻井时地下水层过深,岩石等级过高等。在石油化工建设中,现场施工对此要求相对要多一点。 一、开工条件审查内容是哪些? 开工条件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许可证是否已获相关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否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设计是否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5、进场道路和水、电、通讯等能否开工要求。 二、建设工程合同索赔要注意什么 1、索赔的双向性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由于实践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发生的频率高,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频率低,因此,索赔一般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叫反索赔。合同双方在索赔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业主在反索赔中往往占据主动地位,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或者没收履约保函、扣留。保留金甚至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等来实现自己的赔偿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相对是比较困难的,但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认为只要是因非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其工期延长或者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业主提出索赔。2、索赔以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为前提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的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与权利损害有时同时存在,有时单独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又侵害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再如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者惯例,只能要求延长工期,不应要求经济补偿。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定的单方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其索赔能否实现,必须经过确认,才能实现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不是无中生有,无理争利。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