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如何办 |
释义 | 在买卖二手房时,如果房主不配合过户手续,可以通过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来解决。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买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胜诉后,买家可凭裁判文书自行申请过户登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可以要求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并在房屋登记簿上记录相应事实。 法律分析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拓展延伸 应对卖方不配合过户的二手房交易的解决方案 当遇到卖方不配合过户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与卖方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并尝试解决分歧。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同时,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来解决纠纷。此外,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如房地产中介或相关部门,以促使卖方履行过户义务。最后,如果一切努力都无法解决,可以考虑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遵循法律程序,并确保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 结语 当遇到卖方不配合过户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解决方案:积极沟通,了解原因并解决分歧;咨询律师获取法律建议;考虑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房地产中介或相关部门;如无法解决,可考虑诉讼途径。在处理问题时,需遵循法律程序,保持冷静和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