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警可适用哪些强制措施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收缴非法装置; (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和车辆牌号、类型; (二)违法事实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四)当事人签名; (五)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六)填发的日期。 交通警察应当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交通事故损失小可以不报警吗 不一定。一般来说,只有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如果对事故成因及事实没有什么争议,可以达成协议的,即可自行解决。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只有轻微财产损失还是需要报警,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没有牌号、没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及保险标志; (2)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没有驾照,以及驾照过期的情形); (3)事故一方当事人在驾车前,喝过酒或是服用过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4)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13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交警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扣留车辆,扣留驾驶证,对一些涉嫌酒后驾车的人,进行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等行为。
该内容由 徐江怀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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