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新公司的主要流程 1、核名: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一份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您准备好的公司名称,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线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可以使用该名称,并发出《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租房:到专门的写字楼租办公室。租房后签订租房合同,向房管局备案。 3、编制公司章程:章程需要所有股东签字。 四、刻私章:全体股东到街上刻章的地方刻私章,告诉他们刻法人私章(方形)。 五、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各种公司设立登记表,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督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租赁合同、房地产证明书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约1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许可证。 七、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章.财务章。在接下来的步骤中,需要使用公章或财务章。 八、到银行开基本账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原件,到银行开基本账户。 2、公司注册材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署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大会决议(设立); 4、所有发起人或所有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