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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出劳动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释义
    (1)应当确定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是否超过了时效期间,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是否属于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
    (2)如果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确已超过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书。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的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受理。
    对于确已超过仲裁时效,又无时效中断或者中止事由的,应当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不管是单位还是职员,若是拿到仲裁机构下发的裁决书之后,并不服从裁决书之中的内容,此时就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的法院起诉。若是裁决书已经下发半个月了,法院还没有受到上诉请求,此时可以认为双方对裁决书没有异议,那么各方就需要按照裁决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仲裁期限超过十五天还能起诉吗?
    不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仲裁时效即丧失胜诉权。就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只要当事人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书送达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不应当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并对其实体进行了裁决,那么,法律对仲裁时效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劳动争议仲裁也就形同虚设。所以,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即丧失了胜诉权。职工和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选择进行劳动仲裁是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按照相关程序,劳动仲裁机构会出具一份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话可以提取诉讼,并且要在15天内完成。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打劳动官司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终局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规定说明,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案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
    因此,对劳动争议诉讼也像离婚诉讼一样,作为一种复合之诉,即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提起诉讼后,不管另一方是否服从仲裁裁决,法院都会把仲裁的内容一并审理,对于合理合法的予以维持,对于不合理合法的予以纠正。这样可以和上述劳动法规定协调一致,同时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对于未经过仲裁的内容,如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可先经仲裁程序,再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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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