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 1、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无论离婚父母是否抚养子女,都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离婚而解除,子女由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抚养,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除;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离婚而终止,另一方因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终止原扶养关系,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