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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春节放假期间能辞职吗
释义
    春节放假期间和签合同期间均可以辞职,但需注意提前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支付工资、缴纳社保、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实习期辞职需提前三天申请,法律无实习期离职规定,但可参照试用期离职规定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实习期的期限和约定。
    法律分析
    一、春节放假期间能辞职吗
    春节放假期间员工是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辞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如果是转正之后提出辞职的,则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实习期能不能辞职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只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所以,实习期辞职,一般提前三天申请即可。实习期辞职不批怎么办我国法律没有实习期离职的相关规定,但是有关于试用期离职的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不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实习期内实习,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春节放假期间员工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而转正后则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实习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只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但需要注意的是,实习期离职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可参照试用期离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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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