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集体户口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律师分析: 准备材料一:房产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下来,购房合同也具有同等权益)。由天津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的前提条件是,本人在天津买房或配置在天津有房。这需要房产证上的名字为配偶的或者本人的。 材料二:结婚证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本人的名字,则需要带上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材料三: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