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假有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请假多少天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如果事假是已经被公司或者是用人单位批准了的,那么连续请假多少天都不能作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4、工作、业务的交接;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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