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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离职后多长时间可被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员工无故离岗多久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公司制度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被单位辞退时,需要提供决定通知、规章制度、违章违法证据、工资收入情况等证明材料。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关系证明等。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一、员工无故离岗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无故离岗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据公司的制度而定,如果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单位辞退要怎么举证
    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一)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二)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四)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五)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被单位辞退时,举证范围包括决定通知、规章制度、违章违法证据、工资奖金收入情况、支付培训费的依据等。劳动关系的证明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或法人组织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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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5: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