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划拨规定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涵盖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即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程序与要求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一方划拨给另一方的行为。其程序与要求涉及多个环节。首先,需要明确划拨的目的和依据,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其次,需进行土地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范围。然后,双方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划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接下来,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申请、审批和登记等。在程序完成后,划拨方需移交土地使用权,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过户。划拨方和受让方应遵守划拨协议约定的要求,履行各自责任。此外,划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划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结语 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涵盖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一方划拨给另一方的行为,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划拨双方需明确目的和依据,进行土地评估,签订划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划拨方需移交土地使用权并完成过户手续,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遵循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划拨合法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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