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押金能拿到吗 |
释义 | 突然辞职可以拿到押金。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的辞职而不退押金的,属于侵占他人财物,更是违法行为。 一、职工辞职和自动离职有什么区别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退房房东不给退押金怎么办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2、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3、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三、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交公司的押金吗 用人单位不能够要求劳动者交押金。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对于用人单位要求暂扣证件或交纳押金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