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认罪书有什么坏处 |
释义 | 签认罪书一般没有坏处,被告人签认罪书表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认可,签了认罪书一般能更快的完成审判程序。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取保候审的人会怎样对方才认罪认罚 一般来说签了认罪认罚书,最后在量刑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理。认罪认罚制度通过调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的积极性,使其获得宽大处理的司法判决后果,既能够体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充分尊重,也利于彰显刑事追诉的人文关怀。 二、认罪不认罚会怎么判 “认罪”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概括认可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认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认可。认罪认罚与认罪不认罚同时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只认可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持有异议的,属于“认罪”。认罪认罚是从轻情节,对你今后判刑会从轻处罚。认罪不认罚也是会按照情节判的,并不会加重量刑。 三、刑事案开庭家属能见到被告吗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家属能否见到被告,但是一般刑事案件开庭中,被告都是必须出庭的,因此家属是可以见到被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一百九十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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