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证件,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主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申请材料 1.国内出生 ①父母双方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②非婚生新生儿上户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和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2.国外或境外出生 ①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②我国驻外使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③新生儿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④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居民一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⑤结婚证原件 三、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