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修路算不可抗力因素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在合同中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以及法定的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合同中,应该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法律后果以及出具证明等细节内容。同时,还应该了解法定的合同免责条款和约定免责事由的区别。
    法律分析
    一、将“不可抗力因素”改为“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将“属于”改为“包括”。
    二、将“不可抗力”改为“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以修路时不能避免而发生的情况是属于不可抗力的。
    二、如何约定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因素在合同中的约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对于这个问题,一般容易引起当事人的争议,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规定的具体一些,不能笼统或含糊不清。防止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容易产生不同解释,出现纠纷。
    2、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除应规定清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只能中止合同外,还应规定买卖双方都可援引的不可抗力免责。
    3、不可抗力事故出具证明,在我国一般由中国国际商会出具。在国外是由事故发生地点的政府主管当局签发,或由当地的商会以及登记注册的公证人出具。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法定的合同免责条款包括什么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拓展延伸
    不可抗力条款是合同中的一种重要条款,用于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对于当事人而言,正确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有助于减轻合同纠纷和风险。
    首先,在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定义应明确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其次,对于不可抗力的责任承担,应明确各方的责任范围。通常情况下,不可抗力的责任由发方承担,即由合同的甲方承担。但是,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约定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的责任。
    另外,在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何处理合同的履行问题。对于已经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应明确各方的处理方式,如是否可以要求延长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等。
    最后,在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除条件。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明确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以及解除后如何处理合同的剩余部分。
    总之,不可抗力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责任承担、如何处理合同的履行问题以及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除条件,以降低合同纠纷和风险。
    结语
    结语: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时,需要从范围、法律后果和证明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以避免产生纠纷。同时,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也需要了解清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和客观情况。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09-13)\t第二十一条\t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转让经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
    国防交通条例(2011-01-08)\t第二十二条\t国家对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09-13)\t第三十七条\t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依照本条前两款的规定,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18: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