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怎么做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的步骤有哪些 1、首先,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4、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如果30天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民政局提交申请,在冷静期期间如果一方反悔是可以撤销申请的,如果双方还是没有改变想法的话直接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 该内容由 杨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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