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还能重新后悔? |
释义 | 协议离婚可以在领取离婚证前反悔,但离婚后不可以反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分析 在双方正式领取离婚证之前,协议离婚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在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因此离婚后不可以反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程序中的一部分,也是离婚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后财产处理等事项达成离婚协议。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分割的财产数量以及各自所获得财产的具体内容。 2.子女抚养: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可以约定由自己抚养,也可以协议由另一方抚养。 3.离婚后财产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离婚后各自所获得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 4.保密条款:夫妻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避免离婚后双方在某些问题上继续产生纷争。 5.离婚协议的效力: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需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效力并非一成不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法律规定的撤销事由,以避免后期的纠纷。 结语 离婚协议签订后不可反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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