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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生育保险如何领
释义
    上海生育保险这样领:符合享受育保险待遇条件育妇,自产或流产九十日内向单位或者缴费社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失业妇向户籍所社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提申请应提交列材料:、育妇户籍所街道计划育行政部门具《申请享受育保险待遇计划育审核表》;
    二、育妇身份证;
    三、育机构具《育医证明》;
    四、失业妇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劳手册》;
    五、委托申请须提供委托委托书委托身份证
    六、农村妇按本市城镇社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育妇另外要提供农村社养保险经办机构具缴费情况证明;
    七、本市业并参加城镇社保险非本市城镇户籍育妇单位没参加农村社保险按本市城镇社保险规定比例缴纳养保险费、医疗费职工申请享受育保险待遇育妇必须符合条件:、具本市城镇户籍业妇其所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保险并按规定建立账户;
    二、具本市城镇户籍失业妇业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保险并按规定建立账户;
    三、具本市城镇户籍自由职业者非规业组织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保险并按规定建立账户;
    四、其本市城镇单位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社保险费育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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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