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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被告方不在家,如何处理?
释义
    起诉离婚时,若对方不在家,法院可通过留置或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依据《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需经过60天后方视为送达。若三次起诉离婚未获判离,双方分居一年后可再次提起离婚,法律将准予离婚。对于存在导致离婚的情形,如同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经法院调解无效,也可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但是他不在家如何处理
    1、起诉离婚但是他不在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或者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留置送达的按照程序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二、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如何处理
    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在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开满一年的,可以再次提请起诉离婚,法律规定是准予离婚的。对于存在导致离婚的法定情形,如与他人同居、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处理离婚案件中被告方无法联系的情况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方无法联系,首先需要确保已经尽力寻找其下落,包括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如果被告方长期不在家或无法联系,可以考虑采取法律程序,如通过公告等方式传唤被告方出庭。此外,可以向法院申请委托调查人员或请示相关部门,以获取被告方的最新信息。在等待被告方出现或取得联系的过程中,可以继续进行其他必要的法律程序,如收集证据、起诉申请等。最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以保障案件的正常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起诉离婚时,若对方不在家,人民法院可选择留置或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告送达需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若三次起诉离婚不被判离,双方分开满一年后可再次提起离婚申请,法律规定将予以准许,尤其在存在导致离婚的法定情形下。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离婚将被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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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