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户口在深圳上幼儿园的条件是: 1、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有效预防接种证明。 5、符合招生其他政策要求。 外地户口的立案标准: 1、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外地人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暂住证等; 2、具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提供合法稳定的居所地址,如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等,并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 3、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如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等,并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工资单等材料; 4、无不良记录:外地人在当地落户时需要无不良记录,如无犯罪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入学条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