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不让看孩子的,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事人依法去探望孩子时,对方当事人不让看的,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去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行使探望权。 人民法院立案之后,会对子女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认定当事人探望子女的行为,不会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会同意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允许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探望子女;认定当事人探望子女的行为,会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会中止探望权,等中止情形消失后,再允许当事人探望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