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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电影截图构成对版权的侵犯吗
释义
    用电影截图是否侵犯版权?个人学习或欣赏不侵犯版权,以盈利为目的则侵权。公共人物肖像权受特殊规定,非盈利且无不当行为不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多种情况下可不经许可使用作品,如个人学习、评论、报道新闻等。规定适用于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限制。
    法律分析
    一、用电影截图侵犯版权吗
    用于个人学习或欣赏,是不侵犯版权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则是侵犯版权的行为。公共人物属于特定人群,如果你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且无其他不当行为不构成侵权。比如个人学习或欣赏。法律对特定人群(演艺明星,公共人物,体育明星等)在肖像方面有特殊的规定,对于他们的肖像侵权的概念较一般的自然人要宽,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
    二、关于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作品,以及适当引用、报道时事新闻等行为,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但需要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且不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同时,法律对特定人群的肖像权有特殊规定,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且无其他不当行为,个人学习或欣赏公共人物的肖像不构成侵权。需要注意,以上规定适用于特定情况下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权利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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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