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什么人是能参加调解的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 首先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如果事故当事人不是车主(即车辆所有人)的话,还要求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参加。 另外,需要参加调解的还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能超过三人。 一、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怎么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调解期限从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计算,期限在1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二、行驶证有什么作用 (一)车辆上牌凭证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产权权属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 (三)保险索赔凭证 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理赔。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 (四)新车保修凭证 《机动车行驶证》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够确定新车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三、交通事故后报案也需要交警和解吗?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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