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怎么办 |
释义 |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如果该财产已被承租人占有的,则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承租人可以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租赁物,但是抵押权人也依法对该租赁物享有抵押权。 一、房屋已出租是否还可以买卖 可以。只要是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也就是说,租出去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但是要特别注意两点:第一,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以卖房为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该房屋。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出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提前退租还可以退押金吗 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了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否则,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继续租赁房屋,不得提前退租。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也就是说:如果交付的押金没有事先合同约定,或者不作为定金性质的,押金要返还;但是租房期间,若造成房东财产损失的,房东可以相应扣除押金,如果扣除相应押金后有多的,应当返还。 三、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 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向拍卖房屋的所有权人支付租金。出租人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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