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中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
释义 | 发生工伤这样处理: (一)先送往医院治疗; (二)进行工伤认定; (三)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五)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携带资料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对于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做什么 (一)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时侯,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受伤较轻的,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 (二)但对伤害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到抄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一方面,用人单位的抢救要抢时间,以满足紧急救治工伤职工的需要。 (三)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运送伤员的时候,需要运用科学的卫生防护手段和技术,使伤情得以控制,而不加重病情。 (四)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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