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规定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石家庄公积金可以在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内提取,具体流程包括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资金划入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给个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执行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审批提取和使用申请,并承担贷款风险。 法律分析 一、石家庄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星期一至星期日:(1)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 2、办理手续: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三、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结语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秋冬春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取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和办理手续,申请需提供单位提取证明,经单位初审后提交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审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核算、审批提取和保值归还等职责,职工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决定将在15天内通知申请人,并由委托银行办理手续,贷款风险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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