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预售证办理退房的赔偿标准是: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返还其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赔偿相应损失,并且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一房二卖涉及合同效力是什么 一房二卖涉及合同效力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有以上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规定登记的,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自行记。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要具体分析导致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参考如下法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二、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三、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