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契税退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具体如下: 1、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原则上给予办理退税; 2、已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则上已纳契税不予退还,但是也有例外。也就是经过法定程序判定,如经过法定程序判定,该房地产交易合同及发生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无效的,已缴契税可以给予退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