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络诈骗属于刑侦部门管。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的职能是: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打击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组织并直接办理跨国案件和重要案犯缉捕工作;规划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鉴定机构的认可和等级评定工作,规划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 派出所里面分刑事案件和一般治安民事案件,对于一些经济纠纷,债务纠纷,诈骗,非法集资等则有经侦大队负责。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花样繁多,行骗手法日新月异,常用手段有假冒好友、网络钓鱼、网银升级诈骗等,主要特点有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