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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后可以再立新遗嘱吗
释义
    

法律主观:
    


    需要首先申请撤销原来的公证书,再到公证处去公证,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_,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专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在司法实践中,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相关要件齐全并且条款合法的,不公证也是可以遗嘱的。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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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