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起诉离婚当夫妻中的一方失踪 |
释义 |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送达后60日视为送达,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判决。送达诉讼文书需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需在回证上签收日期。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被告看到与否,法院都可以缺席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以选择两种途径解决离婚事宜。第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给失踪方。第二种是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无论哪种方式,送达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需在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在失踪方无法出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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