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钱一般给多少返还彩礼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我国在彩礼方面未作明确规定,但考虑到各地风俗存在差异,因此在给予彩礼时数额有所不同。同时,也提到了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包括保护给付方原则、登记结婚与否的婚约财产有所区别以及尽量返还原物等。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当地习俗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在我国,尽管法律未对彩礼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考虑到各地的风俗习惯存在差异,因此在给予彩礼时,数额也会有所不同。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一,寓意着万里挑一。所以,我们在给彩礼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而定。因为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所以我们也可以自行决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风俗的最低限即可。 二、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护给付方的原则。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 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男青年为了谈成对象,都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另外,由于现在人的思想变化很大,对于订婚与否并不太注意。 2、登记结婚与否的婚约财产有所区别。 在处理过程中,法律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紧。而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松。因为男女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后,虽未同居,但夫妻间存在扶助义务,如对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彩礼返还,应当视情形处理,而不宜全额返还。另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已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的,对于请求返还彩礼的,也应当予以适当返还。 3、尽量返还原物。 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例如摩托车、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4、考虑民俗风情。 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 对于为了订立婚约,双方来往走动,一方家长给予的一些小额见面礼,其中消耗的食品、烟酒等低值品,一般不予返还。 拓展延伸 彩礼返还的返还金额如何确定,需要参考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彩礼是指在结婚时,由男方家长向女方家长所送的财物和礼品,包括现金、物品和行为。如果离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彩礼返还的返还金额应当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有关。具体返还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因为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导致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或者共同生活的,彩礼可以不予以返还。另外,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彩礼也不得返还。 彩礼返还的返还金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具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等。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结语 在我国,尽管法律未对彩礼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考虑到各地的风俗习惯存在差异,因此在给予彩礼时,数额也会有所不同。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但是,在返还彩礼时,应保护给付方的原则,尽量返还原物,考虑民俗风情,特别要注意当地风俗的最低限度。对于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彩礼返还时返还尺度相对从松;而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返还尺度相对从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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