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换领行驶证办理地方在哪 |
释义 |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是沈阳市行驶证更换的办理地点。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2013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四条,若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沈阳换领行驶证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8:30-16:30,周六、周日早9:00-16:00。 法律分析 一、沈阳哪里可以办理行驶证更换?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6号,即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是沈阳市行驶证更换的办理地点。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2013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四条,若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二、沈阳换领行驶证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16:30周六,周日早9:00-16:00 三、沈阳换领行驶证办理条件 机动车行驶证损毁或丢失的。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机动车进行管理的重要证件。如果机动车行驶证出现了损毁、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证。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的补发或者换证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1.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地或者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者换证; 2.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区需要办理补发或者换证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3.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办理补发或者换证时,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的正本和原行驶证的照片、证明文件。 另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补发或者换证也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1.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区需要办理补发或者换证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2.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办理补发或者换证时,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的正本和原驾驶证的照片、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补发或者换证,可以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地或者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结语 想要办理行驶证更换,可以去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6号。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8:30-16:30和周六、周日早9:00-16:00。同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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