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解除的条件 |
释义 | 集体合同解除和变更一般需要满足: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企业破产停产转产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等条件。 一、合同未到期可以变更合同吗 可以变更。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二、两个公司合并合同如何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合同的条件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三、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的要件: 第一、裁员的实质要件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裁员的程序要件1.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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