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包期限到期后,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费;(3)土地增值税;(4)房屋物业费等。具体费用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在土地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未按期续约或续约时未缴纳应缴纳的费用,则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的解除、没收和罚款等后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费标准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续期。续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等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到期未续期或者续期未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使用权自行消灭。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第十条: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用途应当用于物业服务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5.《城乡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协商续约,并重新确定租金和租赁期限。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续约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