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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级伤残如何鉴定
释义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一、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二、一眼低视力1级;
    三、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一、工伤十级残疾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什么样的标准
    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的情形包括: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等。
    三、交通事故伤残五级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6、单瘫(肌力2级以下、;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5、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三、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四、颈部损伤致: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2、影响呼吸功能。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2、器质性心律失常。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七、盆部损伤致: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2、膀胱切除;3、尿道闭锁;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八、会阴部损伤致yinjing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十、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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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