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限定,解决户口本更换的业务,需由该户的户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旧户口本,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包括县级公安办证中心、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解决。所以,原则上需要户主本人带身份证到场解决,户内非户主的人员是无权利更换户口本的。当然,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经过特定的流程,实践中也可能应予户主授权户内人员代为解决,比如户主本人长久瘫软而不能行走。但是,这类似情况具体需要何种手续,在各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有分别的细化要求,建议您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询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因此,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