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如何取回?
释义
    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取车流程如下:1.准备好取车所需的证件复印件。电动车一般需要复印身份证、行驶证或合格证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凭身份证在取号机领取号码排队,到相应的窗口进行业务办理;3.交纳相应的罚款,有需要的要接受交通安全宣传片教育,完成试卷后取回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贴广告。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有什么办法能快速拿到?
    电动车被城管拖走了取车流程如下:1.准备好取车所需的证件复印件。电动车一般需要复印身份证、行驶证或合格证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凭身份证在取号机领取号码排队,到相应的窗口进行业务办理;3.交纳相应的罚款,有需要的要接受交通安全宣传片教育,完成试卷后取回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电动车放在超市门口,被xx拖车拖走合法吗
    电动车被拖走后去拖车的交警队处理。电动车被拖走代表存在违法行为,所以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一般在缴纳罚款之后,就会让当事人取走。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没有驾照,驾驶无牌电动车被交警扣押,取车大概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电动车被交警扣了,取回电动车是不收费的。但在取回电动车之前需要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电动车被交警扣押,取车大概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在申请驾照期间,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拘留15天以下。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我的车违规停车被城管拖走要求支付300元的拖车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拖车费停车费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承担,如果报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0: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