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级烧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我国规定的六级烧伤工伤鉴定标准是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但是40%的这个具体数值也是由专业的医疗人员来确定的。 一、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 (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五)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六)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七)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八)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九)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十)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二、烧伤的伤残鉴定标准 (一)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2级; (二)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2级; (三)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3级; (四)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80%3级; (五)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4级; (六)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4级; (七)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5级; (八)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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