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的年金个人账户可以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账户进行管理。如果新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账户管理系统不完善,职工的个人账户将由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再转移或者待职工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保留账户的管理费用由保留账户自行承担。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领取企业年金的。 (1)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该职工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积累额可以转移至其所加入的新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中进行管理。 (2)如果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新单位企业年金制度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情况的,则该职工的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 (3)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用由该保留账户自行承担。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退休金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退休金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而言,退休金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首先,如果员工符合退休条件,可以选择申请正常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金待遇;其次,如果员工不符合退休条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提前领取退休金,但可能会有一定的减免;另外,员工也可以选择将退休金转入个人养老账户进行积累,以便将来领取;最后,如果员工选择重新就业,可能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退休金的调整或暂停。具体的退休金处理方式应根据劳动合同、公司规定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与雇主进行沟通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解答。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转移至新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进行管理,如果无法转移,则由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管理费用由保留账户自行承担。退休金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与雇主进行沟通以获取详细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