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房产抵押登记无效。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若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即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 一、房屋抵押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房屋抵押变更登记的办理是:1.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2.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3.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4.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的额度;5.银行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核对原件;6.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和质权哪一个优先? 抵押权和质权,应当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其次是质权,然后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如果当事人以自己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或者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三、以车辆产权证抵押担保是保证么 以车辆产权证抵押担保是保证么 是保证。车辆抵押登记手续起到的是法定公示的作用,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在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转让该车辆的行为无效,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而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转让抵押车辆的行为仍然有效,应由抵押人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任命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