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登记的抵押权优先普通债权吗?
释义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物权优于债权,具有优先性。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双方自行约定的抵押担保期间是否有效
    因为合同都是自主确定的,所以,有些人在签抵押担保合同的时候,就两个人决定好抵押担保期间。其实,所谓的普通合同也不是完全自主约定的,还是要在一定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约定。而抵押担保合同也一样,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除了遵守一般签订合同的规则,双方也自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间,要是自行约定的就是无效的。因为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所以应当严格遵循物权法定的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等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新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若抵押权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就可消灭,则有违物权法定原则。
    三、抵押权的顺位变更:
    (1)达成变更顺位协议;
    (2)不动产顺位变更需要登记生效,动产登记为对抗要件。
    (3)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8: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