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不登记要怎样处罚 |
释义 | 出租房屋后,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在实践中,有许多出租人和承租人嫌麻烦或者法律意识淡薄不去办理备案,实际上经过备案后能对承租人的权利进行保障,比如有的城市办理居住证,需要租赁登记备案半年以上,如户口不在当地,经过备案后,孩子可以入读房子所在地的学校,所以一定要及时备案。 一、转租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租赁证要什么条件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承租人如果为境外人员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需在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在登记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租赁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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