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大队能暂扣驾驶证多久 |
释义 | 一、交警大队能暂扣驾驶证多久 交警扣驾驶证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暂扣驾驶证的处罚能提前终止吗 暂扣驾驶证的处罚不能提前终止,应当按照规定到了时限才能发回驾驶证。如果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第一、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交警如何暂扣当事人的驾驶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出示暂扣凭证。 2、所谓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指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并不一定负有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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