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限制:申请人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撤回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自行撤诉后,在仲裁时效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受理。 法律分析 满足条件是可以的,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仲裁裁决生效后是否可以提起上诉? 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一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结果。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仍有可能提起上诉。例如,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程序错误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他们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仲裁裁决进行复议或撤销。上诉程序会对裁决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问题。然而,上诉的成功并不容易,需要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因此,在仲裁裁决生效后,是否可以提起上诉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当事人在考虑上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合理的条件下,劳动仲裁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是允许的。但是,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将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仲裁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其重新申请。然而,如果申请人自行撤诉,并在仲裁时效内再次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一旦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履行裁决结果。但在特定情况下,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仍可提起上诉,要求复议或撤销,但成功并不容易,需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