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成立新的公司原来公司的合同依然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公司合同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公司履行。当事人不得因公司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