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个人缴费要分以下情况: 1、企业给员工购买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按2%缴费; 2、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以当地实际规定为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社保公司和个人各承担的比例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对于补充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每个地区也是不完全一样的。 (二)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