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3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 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我国,一般的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犯罪主体。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构成犯罪主体。但14周岁以上的人,满14周岁而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特殊的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或者过失的,即存在犯罪主体存在过错; 3、犯罪客体:行为人侵犯的应该是法律保护的法益; 4、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不是犯罪。 综上所述,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是可以减刑的,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