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付费drg全称 |
释义 | DRG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缩写,是用于衡量医疗服务质量效率以及进行医保支付的一个重要工具。 DRG实质上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医保部门为解决异地就医人员跑腿、垫钱问题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就是参保人员到异地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进行费用结算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结算。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下列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以上人员,通过参保地医保窗口、网上便民服务等多种方式,都可以登记到异地就医平台进行备案,在异地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险卡就医。 异地就医待遇政策如下:政策很简单,三句话十五个字。 1.就医地目录。按就医当地的医保目录结算。 2.保地待遇。享受参保地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的政策。 3.就医地管理。就医地医保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医保相关服务。 哪些医院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三级医院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其中县(区)级至少有一家异地定点医院,可以说,基本满足了广大异地人员的就医需求。目前,参保人员在省外异地就医,住院实现了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在住院直接结算基础上,又开通了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如果您想在异地定点医院刷卡直接结算,一定要先在参保地医保机构做好备案登记,就医时记得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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