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刑事案件大侦查期间可以请律师会见吗 |
释义 |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律师的这项权利源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授权,二是基于律师的法律地位而享有的权利。前者以委托人的权利授权为前提,目的是弥补被追诉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时辩护能力之不足。 一、律师与其他辩护人之间有什么不同 律师与一般辩护人的区别主要在诉讼过程中的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会见通信权 律师:不受限制; 一般辩护人: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2、调查取证权 律师:受限制的权利; 具体内容 (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2)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